索引号: 发布机构: 本溪市数据局
信息名称: 《关于调整第二批政务服务证明事项实现 “免提交”的通知》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5-05-06 成文日期: 202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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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第二批政务服务证明事项实现 “免提交”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5-06 15:42:13 【字体:

  一、起草背景和主要过程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 )及《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办〔2022〕28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溪实际,市数据局起草了《关于调整一批政务服务证明事项实现“免提交”的通知》。在征求了各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共50家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关于调整第二批政务服务证明事项实现“免提交”的通知》。

  二、主要原则

  1.坚持统筹推进。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同步推进、上下联动、有效监督的模式,充分发挥叠加效应,形成协同推进的体制机制。

  2.坚持依法清理。对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对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者替代的,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以及不适应形势需要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

  3.坚持便民高效。以社会普遍关注的领域和事项为重点,优化办事流程,完善便民服务措施,运用数字化手段,让政府和数据“多跑路”,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提交证明多、办事难等问题,全面推进“一切证明取消办”服务理念。

  三、重点内容及下步工作

  在完成“无证明城市”应用系统搭建和对全市需要申请人提供证明事项摸底调研的基础上,按照“统筹推进、依法清理、便民高效”的工作原则和“清单管理、分批公布”的工作要求,现拟调整第二批证明事项实现“免提交”,共26项、对应场景123个。具体情况如下:

  1.证照替代方式“免提交”13项:在办理合伙企业变更登记注册、房屋产权交易等事项所对应的91个场景时,将通过电子证照或数据共享的方式,实现证明“免提交”。

  2.网络核查方式“免提交”3项:在办理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小额贷款公司的股权变更审批等事项所对应的11个场景时,通过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等进行网络核验,实现证明“免提交”。

  3.内部核查方式“免提交”9项:在办理申请医疗费用减免、教师资格认定等事项所对应的20个场景时,通过“无证明城市”应用系统由索要证明部门在线获取证明,实现证明“免提交”。

  4.报告替代方式“免提交”1项:在办理融资担保公司变更备案时,通过市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获得辽宁省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实现证明“免提交”。

  下一步将会加强人员培训,优化办理流程,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同时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数据对接接口,实现更多证明系统核验,进一步完善“无证明城市”系统建设,确保工作成果落实落地。

  解读单位:本溪市数据局

  解 读 人:李德超

  办公电话:43889016



        相关文件: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第二批政务服务证明事项实现“免提交”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