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知识产权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 发布日期: | 2025-09-26 | 成文日期: | 2025-09-26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政办发〔2025〕9号 | |
| 关键词: |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知识产权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本政办发〔2025〕9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
知识产权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
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本溪市知识产权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本溪市知识产权领域市与县(区)财政
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知识产权领域省与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24〕9号)精神,推动知识产权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在中央与地方知识产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总体框架下,健全充分发挥市与县(区)两个积极性体制机制,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与县(区)财政关系,形成依法规范、权责匹配、运转高效的市与县(区)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强市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知识产权宏观管理。将制定实施全市性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政策,制定市级知识产权领域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开展全市性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分析发布,确定为市财政事权,由市承担支出责任;将制定实施县(区)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政策,开展县(区)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分析发布,确定为县(区)财政事权,由县(区)承担支出责任。
(二)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将地方性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促进和知识产权交易运营监督管理、地方性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结合本地区产业发展开展专利导航、地方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确认为市与县(区)共同财政事权,由市与县(区)分别承担支出责任。其中,市职能部门及所属机构承担的事项,由市承担支出责任;县(区)职能部门及所属机构承担的事项,由县(区)承担支出责任。
(三)知识产权保护。将地方性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地方性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建设,地方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评价和绩效监督考核,地方知识产权执法、快速协同保护、维权援助以及未列入省财政事权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行政裁决和行政调解,本地区软件正版化工作组织推进,确认为市与县(区)共同财政事权,由市与县(区)分别承担支出责任。其中,市职能部门及所属机构承担的事项,由市承担支出责任;县(区)职能部门及所属机构承担的事项,由县(区)承担支出责任。
(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将地方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和融合应用,地方性知识产权信息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安全防护,地方性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确认为市与县(区)共同财政事权,由市与县(区)分别承担支出责任。其中,市职能部门及所属机构承担的事项,由市承担支出责任;县(区)职能部门及所属机构承担的事项,由县(区)承担支出责任。
(五)知识产权涉外工作。将地方与外国地方政府和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合作交流,确认为市与县(区)共同财政事权,由市与县(区)分别承担支出责任。其中,市职能部门及所属机构开展的合作交流,由市承担支出责任;县(区)职能部门及所属机构开展的合作交流,由县(区)承担支出责任。
(六)知识产权领域其他事项。将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和普法,地方高等学校知识产权学科、学院、学位建设,按照隶属关系分别确认为市或县(区)财政事权,由同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市职能部门及所属机构承担的事项,确认为市财政事权,由市承担支出责任;县(区)职能部门及所属机构承担的事项,确认为县(区)财政事权,由县(区)承担支出责任。
将地方与港澳台开展知识产权合作交流等事项,确认为市与县(区)共同财政事权,由市与县(区)分别承担支出责任。其中,市职能部门及所属机构承担的事项,由市承担支出责任;县(区)职能部门及所属机构承担的事项,由县(区)承担支出责任。
知识产权领域其他未列事项的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依据改革的总体要求和事项属性具体界定。
三、配套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市与县(区)知识产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职责,密切协调配合,确保改革工作落实到位。
(二)严格落实支出责任。县(区)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支出责任,坚持将知识产权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根据本方案确定的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合理安排预算,加强资金保障,切实履行职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三)协同推进相关改革。知识产权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是知识产权保护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要与知识产权领域相关改革紧密结合、协同推进、良性互动、形成合力,并根据知识产权改革发展要求,适时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动态调整知识产权领域市与县(区)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政策解读:关于《本溪市知识产权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政策解读(文字解读)
关于《本溪市知识产权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政策解读(图文解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