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bxsjtysj-2025-00026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2025年部门预算 | 主题分类: | 预算 |
| 发布日期: | 2025-02-12 | 成文日期: | 2025-02-12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本溪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2025年部门预算
本溪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2025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本溪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三部分 本溪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本溪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关于印发<本溪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本交执法财务发〔2021〕10号)
本溪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建立透明预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溪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部门预决算信息包括预算收支安排、预算执行、决算数据等。
第四条 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原则: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除涉及国家秘密外,不得少公开、不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确保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和完整。
第五条 财务科负责我队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我队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二)按规定公开我队部门预决算信息;
(三)按规定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第六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包括:
(一)部门文件。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二)部门概况。包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实有人员等情况。
(三)预决算收支情况表。包括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安排使用情况、“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使用情况等。
(四)情况说明。包括预决算年度收支、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三公”经费、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五)名词解释。对预决算相关专业名词进行解释说明。
第七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在我队门户网站“财政预决算”专栏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便于社会公众查询监督。
第八条 经市交通局批复的部门预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 日内公开。
第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第二部分 本溪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概况
一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关于交通运输领域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本市区域内重要领域和市辖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监督所辖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以市交通运输局名义履行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路政;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政;市辖区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地方海事行政;普通国省干线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市辖区船舶检验监督、渔业船舶检验监督等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公路、道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方针、政策;参与制定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参与编制全市公路、道路、水路运输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公路、道路、水路运输行业统计、动态检测、运行评估。负责市本级交通运 输行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及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我市区域内 高速公路路政、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政执法;受市辖区政府 委托,负责市辖区农村公路路政执法和农村公路工程质量与 安全监督的执法工作。负责市辖区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地方海事行政、船舶检验监督、渔业船舶检验监督等执法工作。负责市以上重点交通工程及普通国省干线交通工程的质量与安全监督、公路建设市场动态监管等执法工作。负责全市公路行业、道路运输行业、水上运输行业等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执法监督。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其他执法权及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政务、事务的综合协调和督办工作;负责 行政综合性文字材料的组织、编纂、印发工作;负责重要会 议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保密、绩效考核、建议提案及信访维稳工作;负责文件的收发和归档管理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和协调综合治理、安全保卫、爱国卫生、值班值宿工作;负责执法装备、标志服装的采购工作;负责车辆使用、维修管理和车辆调派工作;负责办公房产修缮工作,负责后勤管理与服务工作。
2.党群工作科:负责党的建设、组织、宣传、群团、工会、 扶贫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职工思想教育、政治理论学习;负责党的会议组织、文字综合和党内文件收发、催办、保管工作;负责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军民共建及统战工作。
3.人事科:负责机构编制管理、干部年度考核、奖惩、人事调配和培训工作;负责工作人员考勤管理;负责劳动工资、保险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
4.财务科:负责财务、审计工作;负责编制本单位的年度经费预算并组织实施;负责罚没收入的管理和上缴;负责行政执法票据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5.政策法规科:参与拟定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参与制定和组织实施执法工作计划;负责对 执法人员进行法制教育、执法培训、执法评议及管理;负责行政执法证件和执法文书的管理工作;负责对违法案件、合同文本的审核;组织做好行政应诉、听证等工作;负责组织重大、复杂违法案件集体讨论和调查取证终结后的书面审查,追踪所审核案件执行自由裁量权标准以及处理决定的合法性;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督察工作;负责调查处理执法方面信访、举报投诉案件,并协调解决行政执法纠纷;参与执法案件的对外协调和司法衔接工作;负责普法宣传;负责两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业务指导工作。
6.安全应急科: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罚工作;负责组织专项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突发性公共事件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负责“两客一危”联网联控的监督管理;负责制定修订应急预案及预案培训和应急演练,综合协调应急和防汛工作。
7.科技信息管理科:负责对从事公路、道路、水路运输车辆(船只)动态监控管理、运输企业动态监控、网络业务办理系统、智能化系统和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市、县运输管理机构政府监管平台联网联控、监督考核;负责“两客一危”重点运输企业监控平台的指导监督;负责为治理超载、超限等交通运输违法行为提供科技信息支持工作。
8.综合运输科:负责参与编制全市公路、道路、水路运输 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公路、道路、水路运输行业统计、动态检测、运行评估;负责组织协调完成有关重要交通运输、执法任务,道路运输执法各项数据统计;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政事务咨询、服务、办理工作;负责指导道路运输行业信誉考核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的基础信息库建立和信用记录工作。负责协调组织完成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办的关于道路运输方面工作任务。
9.客运管理科: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旅客运、公交行业及城市公共交通融合发展的方针政策、法规并组织具体实施;负责全市旅客、公交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客运企业信誉考核工作;负责客运、公交行业相关补贴审核、发放工作;负责客运站业务指导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客运车辆票价审核;负责处理客运、公交行业建议提案及信访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公交、客运经营等相关执法工作。
10.货运管理科: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道路货运行业的方针政策、法规并组织具体实施。依据法规和规章管理货运市场,维护货运市场的稳定;负责市辖区货运企业信誉考核工作;负责全市货运行业统计工作;监督指导全市货运执法工作。
11.出租汽车管理科:负责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约出租汽车 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负责市辖区出租汽车驾驶员注册工作;负责组织出租汽车行业相关补贴审核、发放工作;负责组织出租汽车行业开展相关活动,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文明服 务水平;负责处理关于出租汽车的建议、提案及信访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全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网约车、汽车租赁服务经营等相关执法工作。
12.路政管理科:负责监督指导全市公路路政执法工作。
13.治超管理科:负责监督指导全市超限治理执法工作。
14.案件处理科:负责公路、道路、水路运输违法、违规案件的处罚执行工作;负责制作和送达有关行政处罚法律文书;负责执法案卷制作、评审等工作;负责执法案件的统计、汇总和分析工作;配合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等工作 。
15.客运执法大队:负责市辖区(含东芬客运站)客运、公交行业执法工作;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取证、移交处罚部门处理;负责客运、公交行业投诉举报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市辖区客运、公交行业安全生产等相关执法工作。
16.货运执法大队:负责市辖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指导等相关执法工作;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取证、移交处罚部门处理;负责市辖区货运行业安全生产等相关执法工作。
17.出租汽车执法大队:负责市辖区(含火车站)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服务执法工作,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取证、移交处罚部门处理;负责市辖区出租汽车行业安全生产等相关执法工作。负责出租汽车行业投诉举报的查处工作。
18.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大队:负责市以上重点国省干 线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等相关执法工作;受市辖区政府委托,负责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等相关执法工作;负责本市区域内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的相关执法工作。
19.海事监督执法大队:负责市辖区水路运政、地方海事行政、渔业船舶检验监督工作;负责船舶检验监督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本溪县、桓仁县地方海事行政、渔业船舶检验监督工作。
20.车辆技术维修执法大队:负责对全市机动车维修企业 备案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取证、移交处罚部门处理;负责道路运输车辆维修企业信誉考核工作;负责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工作。
21.执业培训执法大队:负责对全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负责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市场的监督检查;依法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取证、移交处罚部门处理;负责出租汽车、道路运输驾驶员从资格考试及从业资格证管理相关工作。
22.机动执法大队:负责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及高速公 路路政执法和治理超限执法;负责全市交通运输专项执法行动;负责交通运输保障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急难险重及跨区域的交通运输执法任务的组织协调与落实工作;根据整体工作部署,适时配合道路运政执法。
23.城区路政执法大队:负责平山区、明山区、溪湖区(不含高新区)普通国省干线、农村公路路政执法及治理超限执法。
24.南芬执法大队:负责南芬地区运政执法及南芬区、本溪县所属的连山关、草河口、草河城区域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路政执法及治理超限执法。
25.高新区执法大队:负责高新区运政执法、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路政执法及治理超限执法。
26.本溪县路政执法大队:负责本溪县区域内(除连山关、 草河口、草河城)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政执法及治理超限执法。
27.桓仁县路政执法大队:负责桓仁县区域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政执法及治理超限执法。
28.高速公路路政执法大队:负责本溪区域内(除桓仁县区域内)高速公路路政执法及治理超限执法。
29.桓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大队:负责桓仁县区域内高速公路路政及治理超限执法。
30.本溪交通运输投诉中心: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服务热线的投诉案件受理、调查、反馈工作。
第三部分 本溪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8463.23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156.71 万元。
2.上年结转结余2306.52万元。
(二)支出预算8463.2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421.4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92.67万元,公用经费1528.82万元。
2、项目支出3041.74万元,均为上级专项补助资金。
2025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增加1686.28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为按要求增加了上年结转结余预算。
二、本溪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溪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运行经费预算为1528.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溪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本溪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246.93万元,与上年比,将上级专项资金中的执法车辆更新运行维护费补助纳入地方三公预算管理,由于两年预算口径的差异,增加240万元。其中:
1.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6.9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246.93万元,比上年增加240万元),比上年增加240万元。主要原因为将上级专项资金中的执法车辆更新运行维护费补助纳入地方三公预算管理,只是预算口径的差异产生变化,实际预算是持平的。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
(2004)年 | 2005年 | |
合计 | 6.93 | 246.93 |
1、因公出国(境)费 | ||
2、公务接待费 |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6.93 | 246.93 |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溪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有车辆77台,无购置预算。现有车辆中:一般公务用车 4台,执法执勤用车73台。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六、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溪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6个,涉及资金2495.65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
033003_本溪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预算公开.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