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jtysj-2026-00334 发布机构: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信息名称: 关于注销杨树芬道路客运及班线经营许可的公告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9-07 成文日期: 2026-09-07
废止日期: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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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杨树芬道路客运及班线经营许可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7 14:09:18 【字体:


关于注销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经个体运输户杨树芬本人提出申请,不再从事三会场-彩屯客运班线经营,现依法注销其对应道路客运及班线经营许可;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相关经营者请将被注销的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及对应班线的标志牌交回原发证机关归档。逾期不交回的,视为自动注销,证件失效。

特此公告。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9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