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bxsjtysj-2026-00347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增设春节附加费方案》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 发布日期: | 2026-09-22 | 成文日期: | 2026-09-22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本溪市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增设春节附加费方案》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本溪市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增设春节附加费方案》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辽委办发〔2022〕19号)及其他相关文件要求,现对“本溪市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增设春节附加费方案”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本溪市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增设春节附加费方案。
2.评估主体单位: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3.项目背景:近年来,春节期间市民群众走亲访友、外出旅行增多,往来本溪客流集中,打车出行需求激增,出行难、打车难问题较为突出,部分出租汽车经营者及驾驶员受利益驱使,在春节假日期间“乱涨价”“拼客”“高价宰客”等违法违规行为频发,扰乱我市出租汽车市场秩序。
4.项目内容:
(1)执行时间:春节假期期间(以国家公布的法定放假通知为准);
(2)执行标准: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在现行运价基础上,每运次加收春节附加费3元;
(3)执行范围:本溪市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
(4)实施时间:自2027年春节起正式执行。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本溪市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以及项目可能受到影响的居民、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
2.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项目实施对利益相关者生产生活及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包括对项目实施的态度、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因素、防范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措施和应急预案、利益相关者诉求及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及截止日期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工作日:9:00-11:30,14:00-17:00)等方式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提出与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有关的意见和建议。也可在项目组调研时现场提出。本次公示期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天。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及联系方式
1.单位名称:辽宁中广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三义街瑞宝东方大厦1113室
3.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024-25387788 邮箱:lnzg_2022@163.com
您的意见和建议对本项目建设具有积极作用,我们在此对您表示真挚的感谢!
辽宁中广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