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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学技术局党组书记、局长: 纪义鑫
我的职责: 主持市科学技术局全面工作。分管科技服务中心。 -
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李强
我的职责: 负责科技计划、政策法规、行政审批、社会发展、生态环保、旅游、农业农村、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改革、产业联盟、成果转化、技术合同、众创空间、技术转移、孵化器、大学科技园、联系中科院沈阳国家技术转移中心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部门:规划与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成果转化科。 -
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张丛军
我的职责: 负责科技型企业培育、科技金融、科技招商、科技专员、双创大赛、产业集群、双本融合(服务本钢)、党建、统战、群团、纪检等方面工作。 分管部门: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科、机关党委。 -
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扎西多拉
我的职责: 负责人事编制、干部培训、科技人才、外国专家、国际合作、双拥、财务、安全生产、机要保密、督查督办、建议提案、机关后勤服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部门:外国专家与科技人才科、办公室。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科技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 二 )统筹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全市科技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
(三)编制市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四)拟订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市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五)拟订全市创新驱动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七)组织拟订全市实施创新型产业集群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促进科技型企业发展的配套政策与措施。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创新基地建设规划,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九)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全市引进国外智力规划、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十)牵头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十一)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
(十二)负责国家、省科学技术奖的组织推荐以及科技成果管理工作。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落实促进科技人才成长的相关政策,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拟订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政策,负责相关科技宣传、信息、报告、评估、统计管理等工作;指导全市科技保密工作。
(十五)承担市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加强对全市产业发展的科技支撑,做深做细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科技创新工作,推动科技创新的重心转向经济建设。加强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先进技术转移,充分调动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广大科技人员投身创新创业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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