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林业局 | |
信息名称: | 哪些森林经营作业设计需要由市林业局审批? | 主题分类: | 政务服务事项 |
发布日期: | 2015-06-03 | 成文日期: | 2015-06-0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哪些森林经营作业设计需要由市林业局审批? |
哪些森林经营作业设计需要由市林业局审批?
答:1、特种用途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和特殊保护地区生态公益林的采伐以及郊区的大径材培育、果材兼用林改建采伐由县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现场审批。
2、征占用林地采伐林木的作业设计发生在县域内的,由各自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跨县域和发生在郊区、市直国有林场的由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现场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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