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田宁 党组书记、局长

  • 董文亭 党组成员、副局长

  • 谢妍 党组成员、副局长兼市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

  • 白冠楠 党组成员、副局长

  • 李强 贸促会副会长

第一条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秘发〔2018〕218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溪市商务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本溪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牌子。

第三条中共本溪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外办)设在市商务局(市政府外事办公室),接受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外事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市委外办秘书科,负责处理市委外办日常事务。市商务局(市政府外事办公室)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外办相关工作,接受市委外办的统筹协调。

第四条本溪市商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商务和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和外事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国内外贸易、利用外资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拟订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实施细则及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研究开放体制改革、流通体制改革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并提出建议,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协调推进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的对外方针政策、涉外法规以及市委和市政府关于外事、港澳工作的决定。起草我市外事工作规划和重要外事规定,拟订并组织实施外事工作管理制度,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对外方针政策和涉外法规的执行情况,协调我市重大外事、涉外活动,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重要的涉外事务,围绕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我市对外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全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三)负责研究全市内、外贸发展及招商引资等重大问题,负责汇总全市内、外贸发展及招商引资的总体情况,分析全市内、外贸发展及招商引资动态和运行趋势,提出解决相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四)负责全市商务系统的新闻发布联络工作,按权限负责全市商务系统因公出国(境)团组的审批工作,组织协调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工作。督促指导商贸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五)负责推进商贸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流通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含跨境)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强化服务贸易行业管理,提升服务贸易发展水平,负责拟订全市电子商务和会展业发展规划并做好相关推进管理工作。推动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监测、分析、评价体系。

(六)拟订全市商贸流通业发展规划,推进现代商品流通体系建设,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参与对全市重点商业设施建设项目的论证,指导商品现货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七)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指导商业企业诚信经营,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八)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职责,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九)宏观指导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拟定和修改全市有关招商引资工作的规划计划、政策措施,组织、管理和协调全市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收集、整理、统计招商引资项目,策划、组织和实施全市国(境)内、外经贸招商活动。

(十)贯彻落实国家对外贸易政策,拟定全市对外贸易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推进全市对外贸易发展体系建设,拟定全市年度进出口贸易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和加工贸易管理工作,研究、推广新型贸易方式,组织指导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等贸易促进活动,拟订全市外贸出口基地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进出口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一)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贸易政策,执行国家、省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和国家限制出口设备、技术等工作。

(十二)牵头拟订全市服务贸易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十三)负责对外经济贸易协调工作,参与区域间自由贸易试验区合作建设,参与开展政府间多双边经贸交流合作,处理我市在国(境)外经贸关系相关事务,联系我驻外使领馆商务处和国外驻华商务代表机构。

(十四)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和产业损害预警机制,配合实施贸易救济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国际贸易摩擦的应诉工作。

(十五)宏观指导协调全市外商投资工作,按规定审核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审核市级权限的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指导全市利用外资的投资促进工作,研究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动态,协调解决运行过程中的问题,受理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诉。

(十六)负责全市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和执行促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政策措施。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合作与建设,引导鼓励支持本地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促进与境外贸易机构和有关组织开展交流合作,研究拟订我市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协调处理对外经济贸易关系中的相关事务。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市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多双边经贸政策,依法核准或备案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等工作。

(十七)负责对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宏观管理、政策指导、工作协调和检查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我市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的管理办法,协调指导我市省级经济开发区的建设管理,负责指导协调我市省级经济开发区建设评价考核及申办审核工作。

(十八)管理我市与外国友好城市、友好区(县)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办理对外结好的报批手续,指导我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负责我市对外政策、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材料和对外表态口径,负责来我市采访的外国记者的有关事务,指导我市有关部门或单位做好外国记者采访活动的安排。负责与外国驻辽领事机构的联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置境外涉溪突发事件,保护境外我市公民和机构的合法权益,参与处置市内涉外突发事件。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和保密部门检查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协同有关部门查处出国(境)工作中出现的重大违纪事件。贯彻执行国家对香港、澳门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我市涉及香港、澳门有关事务,负责来我市采访的港澳记者的有关事务,指导我市有关部门或单位做好港澳记者采访活动的安排。

(十九)负责在我市举办的国际会议的审批、审核工作,负责以市政府名义举办的大型国际活动的策划、组织和联络工作,组织接待来我市进行公务活动的国宾、党宾、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和其他重要外宾,统筹安排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领导的外事活动。

(二十)拟订我市有关因公出国及赴香港、澳门团组

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归口管理全市因公出国及赴香港、澳门审核、审批工作,并按权限审核及承办审批因公出国及赴香港、澳门事项,协助办理需国家审批的市级领导出访团组及赴未建交国家、热点或敏感国家、地区访问团组的报批手续。

(二十一)承担市对外开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十二)负责管理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本溪支会的工作。

(二十三)受市政府委托,协调大连海关派驻我市办事机构的有关工作。

(二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五)职能转变。本溪市商务局要加强全市招商引资综合管理、外贸出口工作。加强境外洽谈项目的协调工作,推进项目顺利落地实施。加强我市与国(境)外建立和发展友好城市关系工作,促进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合作交流。

(二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编制全市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市商务局负责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煤炭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市商务局在进出口总量计划内进行分配并协调相关政策。市外商投资优势产业指导目录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市商务局拟订并联合发布。

2.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商务局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流通的监督管理,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