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bxsswju-2025-00108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商务局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投资促进中心职能配置 | 主题分类: | 直属单位 |
| 发布日期: | 2025-11-03 | 成文日期: | 2025-11-03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本溪市投资促进中心职能配置
第一条 根据《中共本溪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市直公益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方案〉的通知》(本委办发 ﹝2018﹞51 号)和《关于本溪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更名的通 知》(本编发〔2025〕15 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溪市投资促进中心为本溪市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
第三条 本溪市投资促进中心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对外开放、投资促进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招商选资、投资促进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研究国家及省、市关于国(境)内外投资促 进政策和发展趋势,提出招商选资的政策建议。承担全市招商选资、投资促进日常工作。
(三)负责指导并组织县区、经济开发区和市直部门开展招商选资工作,推进招商选资工作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创新,负责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评价的相关工作。
(四)负责全市招商选资信息收集、整理、分析、上报等工作,完善全市投资信息、招商项目的数据库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投资环境、投资政策宣传推介等工作。
第三条 本溪市投资促进中心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对外开放、投资促进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招商选资、投资促进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研究国家及省、市关于国(境)内外投资促进政策和发展趋势,提出招商选资的政策建议。承担全市招商选资、投资促进日常工作。
(三)负责指导并组织县区、经济开发区和市直部门开展招商选资工作,推进招商选资工作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创新,负责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评价的相关工作。
(四)负责全市招商选资信息收集、整理、分析、上报等工作,完善全市投资信息、招商项目的数据库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投资环境、投资政策宣传推介等工作。
(五)负责全市招商选资项目评估、落地跟踪和协调服务;统筹招商项目梳理、分类;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项目评估论证。
(六)负责围绕国(境)内外等重点区域组织开展招商选资工作。参与组织、协调、服务按规定举办的展会活动。
(七)负责围绕全市重点经济、集群、产业链发展方向,组织开展招商选资工作。
(八)负责与国(境)内外政府机构、商协会、企业、科研机构等联系沟通,推动招商选资合作。
(九)承担市商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本溪市平山区人民路31号人大综合楼
办公时间:8: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117000
电子邮箱:024-422183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