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swju-2025-00067 发布机构: 本溪市商务局
信息名称: 关于发布本溪市2025年第二轮手机数码购新工作的公告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2-17 成文日期: 2025-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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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本溪市2025年第二轮手机数码购新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17 14:11:02 【字体:小 大】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部署,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辽宁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辽商市场〔2025〕5号)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消费品换新工作落地见效,我市按照省商务厅要求开展手机数码购新补贴活动,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25年本溪市第二轮手机数码购新补贴活动参与企业,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一、补贴范围及标准

补贴范围为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 6000元的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3类数码产品,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

补贴标准为每件商品的补贴比例为减去生产、流通环节及移动运营商所有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 15%,每件最高不超过500元。

二、报名条件

(一)经营主体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未被取消过以旧换新活动参与资格。

(二)能够提供配送、安装、调试、保修、收旧等一站式综合服务,自身或通过合作,具备手机数码产品回收能力,能够与我省规范回收企业合作,提供全链条服务。

(三)原则上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四)具有规范的支付结算、出入库管理机制,交易全流程台账资料完整,具备完善的进销存信息化管理系统。

(五)承诺按照补贴政策要求,严格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及时完成商品信息上传、资格核验、权益核销、支付结算等工作。线下门店需安排服务人员为老年人或领取权益不方便消费者提供现场领取权益服务。在支付环节向消费者明确提示获取政府补贴金额。

(六)严格遵守本次活动规则,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骗补、套补等行为,不卖假货,不以次充好,不虚标价格,不接受预存和充值,不虚假交易,不大量囤货等。

(七)参与商户应做到补贴商品明码标价,在经营场所(或网页)显著位置注明政府补贴优惠,在卖场、活动现场等规范使用“消费品以旧换新”统一标识,不得擅自变更标识或扩大使用范围。

活动参与企业和参加活动商品实施动态管理,在此次征集工作的基础上,市商务局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县区商务部门适时开展活动参与企业和参加活动商品的调整和补录工作。具体报名事宜企业可咨询所在县区商务部门。

特此公告。

 

本溪县商务局        46823894

桓仁县商务局        48821488

平山区商务局        42883206

明山区商务局        44599392

溪湖区商务局        45837060

南芬区商务局        43839064

高新区商务局        45858121

 

本溪市商务局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