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swju-2025-00102 发布机构: 本溪市商务局
信息名称: 关于汽车及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发放的公告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5-10-15 成文日期: 202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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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汽车及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发放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15 14:11:31 【字体:小 大】


关于汽车及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发放的公告


按照《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5〕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商务领域政策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辽宁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和《本溪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对报废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发放进行公告。

一、汽车报废以旧换新

经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身份证信息、《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资料,第二批报废汽车以旧换新,符合补贴条件的共有17人,应补贴金额为27万元。

详见汽车报废以旧换新审核通过名单。

二、汽车置换更新

经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身份证信息、《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转让过户后《机动车登记证书》(第1、2页及转移登记页)、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第1、2页)等原件照片资料,符合补贴条件的共有684人,应补贴金额746.1万元。

详见汽车置换更新审核通过名单。

三、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经审核销售机构、回收拆解企业及消费者上传的新电动自行车购车发票原件扫描件、新旧电动自行车整车编码及铭牌照片、旧电动自行车永久性破坏照片、旧电动自行车回收拆解企业交收凭证、新电动自行车上牌凭证等资料,在本溪市内交回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在本溪市内购买新车、开具发票、完成上牌的个人消费者共有1115人,应发放补贴资金66.9万元。

详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审核通过名单。


(公示)2025年汽车置换补贴审核通过名单(第四批)(3).xlsx

第五批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名单(3).xlsx

(公示)2025年电动自行车补贴名单(第三批)(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