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bxsswju-2025-00111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商务局 |
| 信息名称: | 关于申报报废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提醒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 发布日期: | 2025-11-24 | 成文日期: | 2025-11-24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关于申报报废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提醒
关于申报报废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提醒
广大消费者、汽车销售企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
目前,2025年度报废汽车以旧换新活动接近尾声,本溪市报废汽车以旧换新活动补贴申报的查询补正修改入口将于2025年11月30日24时关闭。为加快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审核和资金发放进度,现对补贴申报时间补充公告如下:
1.2025年10月11日0时前取得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消费者(以发票的开具时间为准),应于2025年11月30日24时前(含当日)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申请资料,逾期将不予受理(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2.已按期提交申请的个人消费者,需通过原渠道及时关注审核进度,如需修改或补充提交申请资料的,应于2025年12月10日24时前通过原渠道提交。逾期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放弃申请。
3.申请人因申请资料不完全被退回或审核未通过,请此类人员于2025年12月10日24时前通过原渠道提交。逾期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放弃申请。
4.请提交补正信息的申请人,务必按照小程序内审核意见进行修改,拍摄上传所有证照的原件或电子版证明,在小程序内选择“原图”上传,并认真核对所有填报信息。
请广大申请人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准确申报。如果有问题,可拨打本溪市商务局咨询电话:024-42802401。
特此提醒。
本溪市商务局
2025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