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swju-2026-00034 发布机构: 本溪市商务局
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2026年全市第二轮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活动的公告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6-05 成文日期: 2026-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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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全市第二轮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活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05 11:18:16 【字体: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部署,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745号)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推动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促进我市消费持续恢复和升级,开展2026年第二轮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活动,向社会公开征集参与活动企业。

一、相关说明

补贴范围及标准、补贴对象、补贴方式及流程等以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工作的通知》为准。

二、报名条件

在我市经营,为全市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具备补贴发放核销条件的商超、专卖店电商企业等市场主体均可参与活动。具体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2024年、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间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近2年内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能够遵循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三)具备开具我发票的资格和能力,依法缴纳税收,以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能够严格执行商品交易发票制度,向消费者开具正规实名发票,发票抬头所载明消费者姓名须与补贴资格领取人保持一致。

(四)遵守省市商务部门及省级消费品以旧换新平台制定的政策实施规则,同意与各地市商务主管部门、消费品以旧换新平台、资格领用平台、支付收单机构、审计机构等签订协议,对接完成资格核验、商品信息上传、销售订单支付结算、审计资料上传等工作,能够实现消费者购买符合补贴范围及标准的产品时可享支付立减补贴,并在支付结果及交易凭证中向消费者明确提示获取的政府补贴金额。

(五)配合做好销售价格备案,公开承诺最终销售价格不高于备案价格,并在经营场所、网页或APP等显著位置逐项标明每款产品初始销售价格、商家优惠让利金额、可享受补贴资金数额和最终销售价格。不得“先涨价后补贴”,不得强制捆绑销售非补贴产品或增值服务。

(六)具有规范的财务管理、销售等信息化系统,能够完成补贴商品购买,并完整、准确记录消费者、商品、交易、物流、发票等相关信息。有完善的进销存管理机制,能提供活动相关、可溯、真实有效的电子台账,满足数据查询、统计、导出、监管、清算及对账等结算、审计相关要求。

(七)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参与经营主体须具备废旧家电回收能力,兼顾家电产品售新与收旧,主动提供送新收旧一站式服务。

活动参与企业实施动态管理,市商务局将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要求,组织县区商务部门开展活动参与企业动态调整和补录工作,本次活动报名截止至6月9日,具体报名事宜可咨询企业所在县区商务部门。

特此公告。

 

本溪县商务部门        46823894

桓仁县商务部门        48821488

平山区商务部门        42883206

明山区商务部门        44599392

溪湖区商务部门        45837060

南芬区商务部门        43839064

高新区商务部门        45858121

 

                    本溪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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