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xfjj-2026-00002 发布机构: 本溪市信訪局
信息名称: 本溪市信访局内设机构 主题分类: 机构设置
发布日期: 2026-06-30 成文日期: 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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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信访局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26-06-30 16:57:59 【字体:小 大】


1.机关党总支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会、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和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文字材料起草、新闻宣传、舆情应对等工作;负责全市信访形势分析研判工作;承担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材料准备、会务及纪要归档、后续及落实推进工作;负责全市信访系统干部培训工作;承担有关行政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2.群众信访事项办理科。负责市信访接待大厅来访群众的接待、案件交办工作;负责驻厅单位人员的日常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协调指导驻厅单位的群众来访接待工作;负责协调处理重大、疑难和涉多部门多地区的群众来访信访问题;负责办理省信访局及其他上级机关转送、交办、督办的群众来信;负责办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致市领导及市信访局的群众来信;受理通过信访信息系统提出的投诉事项;转送、交办、督办重要来信及投诉事项,负责指导、检查各地区各部门群众来信办理、网络投诉受理工作情况。

3.信访案件督查室(复查复核科)。负责对重点矛盾纠纷和突出信访问题进行督办,督促检查各县区对上级交办信访案件的办理情况,审核案件的处理结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信访案件的处理;调查处理重要信访案件,向上级机关和领导同志反馈案件处理结果;检查指导各地区和市(省)直部门信访事项办理情况,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和追究责任的建议;审核省级、市级专项信访救助资金的使用情况;受理应由市政府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协助相关部门形成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意见,并提交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审核;负责中央、省交办信访事项督办整改工作;会同市纪委建立问题线索沟通移交处理机制。

4.排查预防协调科。负责全市信访矛盾排查预警工作;负责到市委、市政府上访群众的接待工作,报告群众来访重要情况;指导各县区各部门做好到市委、市政府的群众来访接待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处置群众到市委、市政府的集体上访和突发事件;负责配合省委、省政府各部门及北京市有关部门接待处理本溪群众进京上访问题,及时掌握进京集体上访情况。负责北京及外地、本市重要政治活动期间的信访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各地区做好本溪上访人员接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