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在此时,于凤香抓住发展乡村旅游的机会,盖起了二层楼,不仅开了餐馆,还增加了民宿服务。短短几年时间,她家的日子越过越红火,成了村里数一数二的富裕户。 “搞乡村旅游让同江峪人摆脱了贫穷,过上了好日...
来信人: | 吴梦笛 |
来信日期: | 2024/6/24 13:43:07 |
办理结果: | 2024年6月20日,住建局局长信箱信件(受理编号:202406201105484698)收悉,就市民咨询公租房政策的问题,答复如下:经与市民本人沟通,咨询人要求提供《本溪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公示实施细则》现将细则提供如下: 为确保我市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运营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根据《本溪市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本政办发[2011]95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请条件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已年满18周岁并且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二)家庭人均收入在本市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线以下。其中新毕业高校学生和在本市工作的市级以上劳模、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和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不受收入限制。 (三)户籍不在本市的需持有《本溪市居住证》且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2年以上的劳动或工作合同。 (四)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住房。 二、申请方式 (一)家庭申请的,需确定1名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配偶为共同申请人。 (二)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或丧偶人员、独自进城务工或外地独自来本市工作(就业)人员可以作为单身人士申请。 三、基本要件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时,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以下材料和证明: (一)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婚姻状况证明。 (二)工作(就业)收入和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 1、签订劳动合同的提供劳动合同,单位出具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2、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现住所在社区出具的就业和收入证明。 3、退休人员由原工作单位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按月领取养老待遇证明。 4、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 5、无工作(就业)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社区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 (三)工作(就业)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社区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房证明: (四)其它相关证明: 1、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 2、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由市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引进人才证明。 3、市级以上劳模、英模提供劳模、英模证书。 4、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提供立功受奖证书。 以上规定材料属证明的提交原件,属证件、证书或合同的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四、审核与公示 (一)申请承租政府(企业)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 1、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各单位拟投入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的房源户型、面积、数量、地址、申请时限、租金标准和运营管理机构等相关信息定期向社会公布。 2、申请人根据已公布的房源租赁信息,向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由运营机构发放并指导申请人填写《承租政府(企业)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经申请人工作(就业)单位或社区、运营机构分别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后,报送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 3、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就申请人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汇总,将申请人相关信息如实记入《承租政府(企业)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资格认证表》,并分别移送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审核确认。 4、公安和社保管理部门收到《承租政府(企业)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资格认证表》后应签接收回执交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并在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填报的家庭资产和收入状况进行审核,确认属实无异议的留存备查。经审核另有资产或收入以及存在其他异议的,应将有关情况书面通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期限过后,凡没有书面通知的可视为审核通过。 5、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通过各相关部门联审的,在其《承租政府(企业)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于10个工作日内转至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经联审和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6、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应将通过联审和复审的申请人户籍、人口、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和投诉举报电话,在申请人所在单位或社区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张榜公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且经核查情况属实的,取消其申请资格;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运营机构将其录入《申请人轮候配租信息库》。 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口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主动和及时向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提交书面材料并重新审核资格条件,报经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准后进行变更登记。 7、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根据已录入的申请人轮候配租信息情况制定具体的轮候方案,并按方案对申请人进行轮候配租,配租过程接受市监察部门、公证机构、新闻媒体及申请人代表监督。 8、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依据配租结果与申请人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并办理承租入住手续。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入住情况由运营机构汇总填报《政府(企业)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情况统计表》,报送市住房保障管理机构登记备案。 9、因年度供应户数有限而未能进入年度配租序列的申请人,由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按照轮候配租原则在下一年度的供应户数中直接排序。 (二)申请承租政府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社会房源: 1、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根据住房市场租赁房源信息,向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外埠来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和引进人才可持所在工作(就业)单位证明直接向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也可以由其工作(就业)单位统一向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 2、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协助指导申请人填写《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社会房源申请审核表》,明确告知申请人需要提供的基本要件。申请人持《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社会房源申请审核表》和相关要件分别到申请人所在社区、或职工所在单位进行审核,并分别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公章。 3、申请人持已经签署审核意见的《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社会房源申请审核表》和相关要件到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将申请人相关情况和举报电话在申请人所在单位或社区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在《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社会房源申请审核表》上签署复审意见。经公示有异议且经核实异议成立的,取消申请资格。 4、通过复审的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租房需求和住房租赁市场情况,按照租赁住房规定条件自主选定租赁房源。申请人选定房源后,应与住房出租人共同到市房屋租赁管理中心办理房屋租赁手续。市房屋租赁管理中心应将登记房源汇总并填写《政府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社会房源明细表》,报送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5、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房屋租赁管理中心填报的《政府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社会房源明细表》审核无误后,与自愿提供房源的出租人签订《政府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社会房源协议书》,确定公租房社会房源的面积、租金、租赁期限等相关内容。 6、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依据《政府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社会房源协议书》与申请承租人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承租人根据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与出租人签订《政府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社会房源协议书》确定的租金标准,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约定向出租人全额缴纳公租房租金。 7、政府按市场平均租金30%比例承担的租金,由市财政部门按季拨付到市房屋租赁管理中心,并由市房屋租赁管理中心按户返还给承租人。 五、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动态管理 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对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政策的中低收入家庭实行年度审核,并依据年审情况,及时对其申请、审核和退出等做出调整并告知当事人。市财政部门和公租房的相关运营单位应根据调整情况,及时对承租住房的相关信息统一进行调整。 |
体验欢乐。为迎接“五一”假期的到来,我市举办了2024年本溪春季文旅活动启动仪式暨青云山汉服巡游活动、2024年辽宁省“五女山”登山大会暨桓仁春季旅游消费季启动仪式,预热“五一”文旅市场。“五一”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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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业务部门吃透政策、明确标准,细化分工、落实责任,准确把握春季植树成活率高、见效快等特点,倒排工期、抢抓时间,锚定“一年见成效、两年全覆盖”目标,创新思维、一矿一策、分类施策。同时,...
索引号: | bxsjtysj-2019-00033 |
内容: | 育,对所有驾驶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增强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意识。加强行车途中安全管理并合理安排运行时间,杜绝超速、疲劳驾驶、私自下线、随意接打电话等违规违纪问题。6.严格落实恶劣天气禁限航管理规定,严... |
主题: | 本部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 | 2019/9/20 13:09:07 |
索引号: | bxsgyzcjdglwyh-2025-00023 |
内容: | 950元/年;3.明山区胜利路97栋4层5号摊位,约300㎡,租期一年,底价:54000元/年。一、招租方式:权益云交易平台线上竞价二、保证金:底价的20%三、展示、报名时间: 2025年4月22日... |
主题: | 国有产权交易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25/4/27 9:11:00 |
索引号: | bxsgyzcjdglwyh-2025-00017 |
内容: | 年(注:第二年、第三年年租金增加2万元);2.明山区明东路19-2栋1层1号车库,约28.33㎡,底价:4800元/年;一、招租方式:权益云交易平台线上竞价二、保证金:底价的20%三、展示、报名时间... |
主题: | 国有产权交易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25/3/17 7:44:01 |
索引号: | |
内容: | 发展的经济体系,确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我市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明显优化,绿色产业比重显著提升。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不断提高,清洁... |
主题: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4/18 15:56:44 |
索引号: | |
内容: |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列入今年立法计划的正式项目,起草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做到任务、时间、组织、责任四落实,确保按时完成起草任务。要充分发挥本部门法制机构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和审查把关作... |
主题: | 政府公报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 | 2018/5/21 10:4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