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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消防支队出台优化营商环境系列举措

来源:本溪日报 发布时间:2018-04-19 11:09:22 浏览次数: 【字体:

 4月18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促进经济发展,公安消防先行”新闻发布会,市公安消防支队相关负责同志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系列举措等内容发布新闻。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今年年初,市公安消防支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三抓三促”工作部署,按照市公安局平安本溪“民生警务”战略要求,推出了《本溪市公安消防支队优化营商环境举措》,共计五大类20条。第一类是规范消防监督检查类,包括:下放消防备查抽查和监督管理权限、规范服务指导和告知行为、推行便民利企检查措施、建立企业“守信名单”制度;第二类是改进消防行政许可类,包括:实行工业改造项目“承诺零审批”、坚持审验一致性原则、清理消防审批前置、集中办理消防行政许可疑难问题、简化申报验收材料、重点项目精准制导;第三类是放宽消防备案抽查类,包括:实行互联网备案抽查、下调备案抽查比例。第四类是加强消防服务窗口建设类,包括:实行受理即录入、实行一次性告知、提供窗口便民服务、开辟消防民声通道、推行文书免费寄送服务。第五类是强化督查检查类,包括:强化作风转变、强化督查检查、强化追责问效。

为将20项优化营商环境举措落细、落小、落到实处,市公安消防支队还制定了《本溪市公安消防支队优化营商环境十不准和服务社会群众十项承诺》,明确了不准工作时间脱岗和“冷硬横推拖”;不准向社会单位强行收取会费、搞摊派或拉赞助;不准接受社会单位和群众现金、礼品和吃请;不准超期办理消防行政审批事项;不准插手消防工程、指定消防产品、推荐消防中介机构等。对打入“119”报警电话的警情、求助首接必处;24小时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投诉和咨询,必接、必答、必查、必回复;对重点工程开辟“绿色通道”,在夜间出警时不响警报,不随意扩大警戒、破拆范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