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财政局积极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
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本溪市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749万元,对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分别给予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
此次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继续扩大至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低保边缘家庭中的一、二级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扩大至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顾的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70元、护理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55元。全市共22000余人享受两项补贴。
在财力困难的情况下,本溪市财政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保障了了民生工程的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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