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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构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度框架

来源:本溪日报 发布时间:2018-09-07 09:47:26 浏览次数: 【字体:

市检察院坚持以机制建设为基础,着力在办案、宣传、监督检查、线索排查等方面完善工作制度,构建起我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制度框架,初步形成了线索排查规范化、群众参与广泛化的良好局面。

我市两级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聚焦执法办案、突出监督主业,完善各类机制和工作措施,构建了完善的内部工作机制。在案件办理上,建立涉黑涉恶重大复杂案件会商制度,对于市检察院挂牌督办的对社会稳定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启动会商程序;在线索排查上,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排查、移送责任制度,两级检察机关对近年来的重点案件进行倒查和实时排查,发现并及时移送线索,建立台账;在信息宣传上,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制度和信息简报报送制度,明确专项活动的宣传重点和宣传方式;在学习制度上,收集汇总中央、省市的会议、文件及领导讲话,印发《本溪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资料汇编》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100问答》,要求全市检察人员加强学习。

为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我市检察机关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拓宽收集线索的渠道。市检察院在公园、广场等人流密集处发放宣传手册,为过往群众讲解扫黑除恶相关内容。南芬区检察院走进驻区企业,发放调查问卷、倾听民意。溪湖区检察院组织青年检察官深入三会厂村,现场解答群众的咨询,鼓励大家踊跃揭发检举身边潜在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市检察院还坚持定期对县区院进行调研督导,确保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在专项斗争中执法标准的统一性。截至目前,检察机关共发现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9人,移送公安机关5人,移送监察委4人,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进一步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