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区法院着力破解执行难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如果没有平山区法院的高效执行,俺们的工钱还不一定啥时能要回来呢,感谢平山区法院的法官们!”日前,当20名农民工的委托代表卢某从平山区法院执行法官手里接过拖欠5年之久的工钱时,激动不已,连声道谢。
事情还要回溯到2012年4月。当时,本溪某公司与仇某因本溪某厂技术改造工程签订《人工费承包合同》,约定该项目中的人工费发包给仇某。合同签订后,仇某组织包括王某在内的多名农民工进行施工。施工期间,仇某支付了一些工资。工程结束后,仇某仍然欠付王某等20名农民工劳务费合计14万多元。王某等20名农民工历经多年催讨无果,且各自居住地点分散在省内多个城市,没有精力和时间继续催要,只好共同委托代理人卢某,将仇某和本溪某公司起诉至平山区法院。法院经过调查,判定被告仇某和本溪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连带给付20名原告劳务费合计14.4034万元。
判决生效后,仇某和本溪某公司未履行给付义务,王某等20名农民工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官向两名被执行人下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手续,并对其采取了冻结存款账户、限制高消费、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预拘留等措施。在多项执行措施的强压下,被执行人感受到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后果,开始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在法官的组织下,经过当事双方协商,被执行人本溪某公司履行了其中3.1万元的给付义务,其余由被执行人仇某履行。
据悉,该案从进入执行程序到结案仅用时一个多月,切实体现了平山区法院对农民工欠薪案件的执行力度。今年以来,平山区法院已为30余名农民工追回欠薪29.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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