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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芬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破获系列车内财物被盗案

来源:南芬公安分局 发布时间:2018-10-12 17:30:17 浏览次数: 【字体:

 2018年8月初至9月末,在短短两个月之内,南芬公安分局铁山派出所相继接到多起群众报案,其车玻璃不同程度被砸车内财物被盗,涉案总价值3万余元,严重影响了群众正常生活秩序。

接到报案后,南芬刑警大队和铁山派出所立即开展工作,犯罪嫌疑人具有一定反侦查能力,所有现场均选择没有视频地点作案,侦查员经对现场走访也没有发现目击者,技术人员通过现场勘查,也没有提取到有价值的痕迹物证,给案件的侦破增加了难度,侦查工作一度处于僵局。

2018年9月29日,南芬刑警大队又接到群众报警:一外地女子刚刚把车停放在南芬滨河路路边去集市上买东西,半小时后返回发现车玻璃被砸,车内财物被盗。南芬刑警大队侦技人员迅速到达现场开展工作,该现场虽然没有视频,但案发时正值南芬每周六农贸市场大集,人来人往,侦查员坚信犯罪嫌疑人作案时一定会有目击者,并留下蛛丝马迹。经过大量走访调查,侦查员获得一条重要线索:一群众反映家住河畔小区的刘某某案发时在现场附近出现过,刘某某,男,46岁,该人2017年因盗窃车内财物被判刑一年零二个月,2018年4月刑满释放,因此确定刘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南芬刑警大队立即组织警力对刘某某实施抓捕。为尽快抓获刘某某,侦查员放弃国庆节休假,在刘某某家附近及其可能出现地方进行布控。

2018年10月8日上午10时许,犯罪嫌疑人刘某某迫于公安机关压力主动来到南芬刑警大队投案自首,并交代于2018年8月至9月期间,在南芬地区采取用石头砸车玻璃手段盗窃车内财物共作案4起。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群众被盗物品部分已被追回,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