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站群

县区政府站群

  • 无障碍版
  • 智能机器人
  • 繁體版
  • 手机版
您的位置:首页 >新闻>部门动态>详细内容

本溪环城国家森林公园经营范围调整方案正式获批

来源: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8-12-05 13:56:0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准予辽宁本溪环城国家森林公园改变经营范围的行政许可决定》(林场许准〔2018〕1556号),我市环城国家森林公园经营范围调整方案正式获批。此次调整面积5886.07公顷,占环城公园总面积30%。调整范围涉及明山区、溪湖区和平山区三个区,包括本钢集团、明山区太子河新城等43个矿山企业及重点项目用地,为我市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了支持和保障,为城市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对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此项经营范围调整工作从2017年9月开始,历时一年多,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市林业局邀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组成专家考察评估组到我市实地考察调研,查找政策依据,帮助编制方案。市林业、国土、规划、发改、本钢等部门及各涉关区政府密切配合,收集整理大量资料和矢量数据,完成数据处理和落图,反复修订完善申报方案。市林业局多次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汇报争取,确保本溪环城森林公园经营范围调整方案顺利获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