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市消协联合开展《辽消条例》现场宣传日活动
新修订的《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辽消条例》)6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宣传贯彻《辽消条例》,提高消费维权工作效能,全面优化消费环境,发挥消费对经济健康发展的引领作用,为新一轮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做出贡献,按照省局统一安排,5月27日,市工商局、市消协联合在华联商场门前举行宣传咨询活动,面对广大消费者进行宣传,接受消费者咨询。
宣传活动现场共发放宣传手册1200余册,接受消费者咨询70余人次,邀请电视台记者进行现场采访,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对《辽消条例》现场宣传日活动进行了跟进宣传,取得了良好效果。
通过此次宣传,广大消费者对新修订的《辽消条例》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在今后的消费过程中,消费者能够更加明白放心的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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