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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委四项措施推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发展

来源:市农委 发布时间:2017-03-22 14:45:05 浏览次数: 【字体:

  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是一种新型产业形态和消费业态,它的发展对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调整优化农业结构,促进一二三产业融通互动,实现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就业增收、农村繁荣稳定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市农委采取四项措施推进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
  一、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积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改革,建设产权交易中心,到2017年末,基本完成全市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通过经营权流转、股份合作、代耕代种等多种方式,加快发展土地流转型、服务带动型等多种形式规模经营。鼓励和积极引导家庭农场、合作社、村集体等经营主体丰富乡村旅游业态和产品,打造各类主题乡村旅游目的地和精品线路,发展富有乡村特色的民宿和养生养老基地。
  二、坚持规划先行,积极推进产加销于一体的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在落实相关扶持政策的基础上,从市场需求入手,立足区域资源、环境和文化特色优势,协调引导农业经营主体聘请相关资质机构,将休闲旅游纳入全市农业发展规划,高起点、高标准做好具体线路、景点规划,通过挖掘文化内涵,加快创意发展,注重参与体验,整合资源,协调发展,形成更多集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文化娱乐、科普教育展示、农事活动体验、生态环保的产、加、销于一体的农业产业园区。重点推进本溪县庙后山农业主题公园项目、三会厂休闲农业采摘园项目、溪湖区爱民奶牛场观光体验项目、东营房生态循环农业休闲观光项目、明山区韩家村三产融合示范项目、高新区健康养生产业园项目等。
  三、强化品牌建设,积极推进国家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区申报工作。目前,桓仁县与本溪县已经相继被认定为国家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今年要积极努力,力争南芬区能够被认定为国家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区。结合示范县区建设,加大力度,引导农民不断调整种养结构和产业结构,统筹规划,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民宿,形成以自然生态、田园民俗文化、农耕文明为基础,以诚信经营、提升内涵、保障质量为核心的一批极具特色的乡村旅游产业名牌。
  四、培养专业人才,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依托省内的旅游院校(东北财经大学、辽宁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辽宁科技大学、鞍山师范学院等)的人才优势,切实有效开展服务技能的培训。培训的方式采用现场培训、课堂培训、案例讲解等生动的方式。同时,聘请专家提供科学规划和实施方案,建立一整套的服务管理规范、文化和运行的机制,推动服务质量的提升,为本溪休闲农业的发展提供科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