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制度改革激发市场活力服务大众创业创新——市工商局创建“最佳服务成果”纪实
从“三证合一、一照三号”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再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自2015年3月我市启动证照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以来,在短短的两年时间里,市工商局不断出台各项措施,推动我市证照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不断深化。证照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极大地缩短了办理时间,简化了审查程序。通过不断地释放改革红利,激发了市场活力,便利了百姓创业,为我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了有力保障。
证照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是对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按照“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限时办结、核发一照”的模式,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和统计登记证由原工商行政管理、质监、税务、人社、统计部门分别办理、各自发证(照),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为全面完成改革任务,市工商局积极与税务、质监、社保、统计、公安等部门沟通协调,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明确工作流程和保障措施,整合行政资源,提高了工作效率。他们不断加强登记人员培训,提高了窗口登记人员的业务水平。他们还利用各种媒体向全市公众宣传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和主要内容,提高了社会公众特别是各类经营者对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认知度。
通过证照合一登记制度的改革,将办理时限由8天压缩到3天以内,极大地便利了市场主体的准入工作。同时,证照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还降低了办理成本,不再要求申请人向工商、税务部门提交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质监部门同步取消了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制度、有效期制度和收费制度,暂停收取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工本费、技术服务费、证书费用和年检费。此外,证照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还实现了“一窗受理,一表填报,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其他四部门不再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
据统计,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全市共颁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5553户,其中设立2444户,变更3109户。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实施“五证合一”以来,全市共办理“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3463户。
证照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简化了审查程序,缩短了办理时间,激发了全市各类经营者的创业创新热情,全市市场主体数量出现了“井喷式”的增长,2013年底,我市共有各类企业9738户,2014至2016三年间,共新增企业7115户,占2013年底存量企业的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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