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开展户外广告和印刷品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4月13日,记者从市工商局召开的集中开展户外广告和印刷品广告专项整顿工作会议上获悉,此次行动的整治范围为全市各行政区域,重点是平山区、明山区、溪湖区三个主城区。整治时间自4月1日至9月30日。
此次行动重点整治广告内容不健康、不文明,店牌用词不规范、不完整,广告媒介破损、污损;配合市容管理部门规范户外广告及牌匾的设置。包括三个领域:一是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医疗、药品、保健品广告,以及投资融资、房地产、教育培训、旅游等广告。二是商业街区、公交站点、旅游景点等区域内,在电子屏、展示牌、大型广告立柱、交通工具、路旗、灯箱、建筑围挡、店牌等媒介上发布的广告。三是利用印刷品发布的广告。
此次专项整治实行属地监管,依照行政区划,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专项行动的责任单位,对本辖区的专项整治成效负全部责任。整治行动将强化对户外广告和印刷品广告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切实加强户外广告和印刷品广告经营发布单位的监管和指导,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督促经营单位依法承担广告内容审核的主体责任,依法采取行政约谈、行政告诫等方式,及时纠正广告发布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行为,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切实维护广告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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