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财政局“一轴三翼四阵地”打赢整治侵占企业财产行为攻坚战
为全面贯彻落实各级领导部门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部署,本溪市财政局率先在全市范围内打响整治侵占企业财产行为专项攻坚战,以织牢织密“一轴三翼四阵地”综合施策网为载体,精准发力,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1.“一轴”明确“发力点”。市财政部门主动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把握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丰富内涵,确立了以“整治有关部门侵占企业财产行为”为“一轴”的主要任务,坚决查处和纠正市属及各县区有关部门借用企业资金,占用依法应当划拨给企业的拨款以及依法应当退还企业的税金、收费、政府性基金和补助资金等行为。
2.“三翼”打通“改革脉”。“三翼”暨“全面部署、集中整治、建章立制”三个重要环节。一是迅速开展动员部署。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后,市财政部门第一时间对整治侵占企业财产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编制时间表、规划路线图,细化整治措施,落实整治责任。二是着力组织集中整治。各部门对照《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本溪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涉及侵占企业财产中发现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形成“三清单”(即问题清单、原因清单、措施清单)。同时,市财政部门通过民心网、投诉服务机构受理等多种形式收集问题,按属地、属事原则交由各部门挂单整改,逐一跟踪落实。三是持续巩固整治成果。各部门按照整治成果具体化、制度化的要求,根据此次专项整治的经验和成果,结合继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一批规范化、制度化政策措施,加快形成标本兼治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防范和杜绝侵占企业财产问题的发生。
3.“四阵地”架起“保障桥”。在开展整治行动实践中,市财政部门创新打造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落实长效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四阵地”,切实把专项整治行动摆上重要日程,责任落实到人,层层传导压力,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在“抓具体、抓到位、抓到底”的同时,实行常态化管理,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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