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委促进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发展
一是推进新型经营主体规范化建设
以评选国家级、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为切入点,重点强化合作社内部建设,提高合作社管理水平。针对财务制度不健全、组织模式不规范、管理手段不科学的示范社进行重点指导。
二是推动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
引导农民以土地入股形式加入合作社。即可以参股经营,也能够解决外出务工农民工后顾之忧,同时促进了土地规模经营。
三是开展新型经营主体选育培育工作
依据《省级示范社评选办法》,2017年筛选出符合省标准的合作社作为市级重点服务对象,给予全方位服务与扶持,树立典型,以点带面,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
四是做好省级示范社普查和监测工作
对2007至2016年评为省级示范社的合作社开展普查,依照监测标准,开展监测工作,目的全面了解我市省级示范社发展经营现状,方便指导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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