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在全省获优秀等次
2016年,我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粮食工作的战略部署,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强化粮食安全意识和责任。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持续提升,实现了结构调优和粮食增产同步。加强粮食市场调控,强化地方储备粮管理,推进粮食收储制度改革,粮食流通市场平稳有序,确保了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到实处,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
2016年是全省开展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第一年。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由分管市长任组长、16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市农委作为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多次组织召开工作协调会议,在各成员单位和委属责任处室、单位的通力合作下,2016年11月至2017年2月,对14项重点考核事项,27项考核指标,57项定量考核目标任务和7项定性考核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自评,收集整理纸质和电子文件150余份,圆满地完成省考核办的规定和要求。
由于我市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中早谋划、早部署、早协调、早落实,认识到位、措施到位、成效显著,在全省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中被评为优秀等级,此次获得优秀等次的全省仅有沈阳、大连、朝阳、本溪、营口五市,我市作为小农业市能获此殊荣实属不易。
今后,我们将继续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巩固保持工作亮点,弥补不足,进一步加强粮食生产、储备和流通能力建设,为确保全市粮食安全及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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