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民政局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年检工作
本溪市民政局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18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
此次年检的范围为2018年6月30日前,经市民政局依法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其中民办非企业单位115家,社会团体103家;年检时间为2019年3月11日至5月31日;年检程序为进行财务审计、系统填报上传和报送纸质材料;检查审查形式为材料审核、专项审计、公开信息、实地抽检等。年度检查会将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年检结论将给社会组织及其负责人的社会信用、税收优惠、评估等级、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等事项带来重大影响。年检结论将在“本溪市人民政府”“信用本溪”等媒体上进行公告。
此项检查有利于推动社会组织开展的各项工作合法化、正规化、透明化,大力营造稳定、公平、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加快形成透明高效、竞争有序、公平正义、和谐稳定、互利共赢的新局面,积极推动本溪市经济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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