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财政局拨付资金2125万元保障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职工安置工作
根据《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2017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市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及时拨付关闭煤矿奖补资金和关井经费2125万元,保障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职工安置工作。
2017年本溪市共有17家煤矿列入省政府确定的关闭退出范围,市财政局采取先期垫付的方式,对相关县区所属煤矿企业通过专项转移支付落实专项奖补资金和关井经费。
同时,市财政部门划定“三条红线”,确保专项资金在“最后一公里”阳光透明。一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二是不得以任何名义虚报、冒领专项资金;三是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平衡地方财力。市财政部门将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格监督各单位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确保专款专用,发挥专项资金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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