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积极推进“河长制”工作
进一步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促进水安全,市财政局认真履行职责,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顺利实施。
一、高度重视,认真履行河长制工作职责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根据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认真履行河长制工作职责,积极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落实河湖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单位、人员、设备及运行经费。
二、积极筹措资金,为保护绿水青山提供经费保障
2019年,市财政局在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将河长制经费作为保障重点,根据河长办工作需求及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安排河长制专项资金916万元,其中市本级395万元,上级专项521万元,用于“一河一策”治理方案的编制、河道垃圾清理和“河长制”信息系统建设、河湖划界、太子河公园维修养护及县区河长制工作经费。
三、支持河道综合整治,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2019年,统筹资金6690万元,重点治理太子河三家子段、太子河彩屯段黑臭水体以及污水、污泥处理,积极开展河道水面环境专项整治。
四、支持饮用水源保护,为涵养清洁水源提供安全保障
为确保饮水安全,投入资金185万元,一饮水安全检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以及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五、强化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在河长制工作开展过程中,市财政及时拨付资金,强化资金监管,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全力做好我市河长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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