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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腐败治理 提升监督质效   
——2021年全市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综述之二

来源:本溪日报 发布时间:2022-02-07 10:10:25 浏览次数: 【字体:

  2021年,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惩治腐败保持常态化高压态势,着力提高办案质量,持续深化以案促改,不断强化自身建设,为推动本溪振兴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突出标本兼治 深化腐败治理开展“久立未结”“移而未处”“结而未处”案件专项整治,持续巩固线索处置“动态清零”成果,对腐败问题保持常态化高压震慑。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566件,结案1553件、处分1436人。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70.4%。

  为进一步巩固提高办案质量,制定了《关于落实2021年“案件质量深化发展年”工作任务分工方案》,扎实推进“案件质量深化发展年”活动。开展职务犯罪案件质量专项调研评查,制定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标准。深入开展案件质量日常评查和专项评查,组织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案件质量开展全面自查。坚持办案和安全一体推进,落实“走读式”谈话管控措施, 针对性抓好留置场所零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审查对象、涉案人员“双安全”。

  强化一体推进综合效应,建立“三不”一体推进工作专班,贯通做实案件查办、建章立制、警示教育三个环节工作,持续深化以案促改,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18份,推动健全完善制度机制98项。持续推进“定制化警示教育”,组织拍摄政法队伍专项整顿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矫“政”》《执迷》,策划拍摄金融领域腐败和职务犯罪问题警示专题片《“融”断》。组织7500余名党员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67场次,确保警示教育成果运用到位,压力传导到位。

  突出改革创新提升监督质效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协助市委制定《关于深化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印发《关于推进市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市纪委监委向市管金融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实施意见》,明确市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总体要求及市管金融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工作机制等内容。

  持续推进各项改革配套制度建设,聚焦整合力量、提升效能,实施“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聚焦提升案件质量,出台《本溪市纪委监委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补充办法》,完善全覆盖的案件质量评查制度;聚焦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会同市检察院制定《关于构建高效顺畅监检关系的若干意见》,推动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工作高质量发展;聚焦纪检监察机关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向市委、市委主要负责人请示报告工作。

  探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域协作,与鞍钢集团本钢集团有限公司等42家中省直驻溪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建立全流程、全链条沟通协作机制,有效发挥系统优势、组织作用,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强化自身建设锻造忠诚铁军“打铁必须自身硬”,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多种形式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着力强化班子建设,新一届市纪委常委班子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提出争创“三个一流”奋斗目标和“五个必须”“五个不准”“五个强化”工作要求,大力营造争先晋位、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

  着力强化能力提升,结合学习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和监察法实施条例等,集中组织专题培训,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累计自办培训班141期,培训4946人次。聚焦重点难点焦点问题,组织专题研讨,实现了“专题研讨”全覆盖。

  着力强化管理监督,深入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督查工作的意见(试行)》,制定出台《纪委监委内部督查工作规划》,在全省率先开展第一轮内部督查。对2018年以来的重复办理案件(线索)进行梳理排查,对各种审查调查措施使用情况及相关制度执行情况进行集中检查,督促纪检监察干部依纪依法行使权力,努力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