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与本钢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警企协作协议 共筑高质量发展安全屏障
12月3日,市公安局与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在本钢宾馆举行警企协作协议签约仪式,双方正式建立深度协作机制,共同护航本钢高质量发展,服务本溪振兴发展大局。
此次合作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双本融合”战略和全市“1+10赛道”部署的具体行动。按照省公安厅“7110”涉企服务保障工作模式,双方将遵循“同向发力、信息共享、协同联动、优势互补”原则,在治安联防、风险预警、应急处置、交通管理等方面加强协作,及时回应企业诉求,依法打击涉企违法犯罪,切实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秩序。
签约仪式上,市公安局对《深化公安“7110”涉企服务保障工作模式建立警企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明确了协作目标、组织架构和重点任务。本钢保卫中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公安局溪钢分局负责同志分别作表态发言。
此次协议签署,是市公安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以及落实市公安局“溪企安”惠企服务品牌“八项依托”的重要举措,也是警企协同护航重点企业发展的新起点。下一步,双方将在合成作战、便企服务、巡逻防控等领域深化合作,健全常态化沟通机制,合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为本钢安心生产、放心经营提供坚实保障,共同为推动本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霍刚,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继承出席签约仪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