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普法宣传活动
8月15日是第四个全国生态日,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法典》)正式施行首日。为广泛普及生态环保法律知识,推动生态法治理念走进群众,引导企业自觉规范环保生产行为,市生态环境局在本溪工会辽宁职工文化广场开展“厚植中国式现代化的绿色底色”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气氛热烈、人气十足。工作人员通过设立宣传展台、现场答疑解惑、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向过往市民普及生态安全、低碳发展、固体废物治理等环保知识,细致解读《法典》实施的重要意义、核心内容及与百姓日常息息相关的环保规定。针对市民普遍关心的环保行为、生态权益保障、绿色低碳出行等热点问题,工作人员逐一耐心解答,让法律条文变得通俗易懂、贴近生活。
据悉,《法典》统一整合了生态环保领域各类法律法规,体系更为完善、约束更为精准、追责机制更为健全,为开展生态治理、规范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行为,提供了全方位、系统化的法治保障。此次主题宣传活动有效提升了广大市民的生态环保法治意识,营造了全民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的良好生态法治氛围,为本溪生态文明建设筑牢群众基础与法治根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