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民现已可交202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今年10月30日至12月25日,本溪市民可通过四种渠道缴纳202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根据有关政策,普通居民,每人缴费400元;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其他监测范围内人口,每人缴费160元;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返贫致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由政府全额资助参保。
2026年9月30日(含)前已缴纳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在2027年度集中参保缴费期内缴纳202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费的人员,不设待遇等待期,待遇享受期为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在2027年1月1日(含)后缴费到账,待遇享受期为保费到账之日起满三个月后至2027年12月31日。按照国家、省相关文件要求,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连续参保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为三个月;每多断保一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一个月。参保人员可按照当年个人缴费标准,缴纳断保年度个人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缴纳一年,可减少一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
本溪市民可通过四种渠道完成自主缴费。第一种是辽宁省税务局“掌上办”缴费渠道,即辽宁税务微信公众号“微办税”、电子税务局APP“社保费”、支付宝辽宁省税务局小程序“社保缴费”。第二种是政府政务服务平台“辽事通”APP“社保缴费”。第三种是各委托代征银行(金融机构)缴费渠道,即中国银联、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辽宁农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盛京银行。第四种是我市各县(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大厅一厅的联办窗口。
需要注意的是,不能使用银行存款扣款方式缴费。政府全额资助缴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返贫致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无需在上述缴费渠道进行任何操作,自动享有医保待遇。
如需查询2022年1月1日起的已缴费信息,无论以何种方式缴费,均可在辽宁税务微信公众号、电子税务局APP、支付宝“辽宁省税务局”小程序及各县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经办机构一厅联办窗口查询。缴费人可查有本人缴费记录,经办人可查询已代为缴费的记录。
如需开具2022年1月1日起的缴费证明,无论以何种方式缴费,均可在缴费后通过辽宁税务微信公众号、电子税务局 APP、支付宝“辽宁省税务局”小程序及各县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取得。
以上各种缴费方式均支持为他人代缴。本辖区户籍人员需提供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本辖区常住人口需提供身份证和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新参保人员参保申报手续。新生儿父母一方具有辖区内户籍或辖区内居住证及新生儿户口本,或者凭新生儿出生证明办理参保登记。困难群众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将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待遇,同时,不能享受医疗救助待遇。如遇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持非居民身份证人员使用电子税务局APP、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小程序为本人缴费时,实名登录后,选择“我是经办人”入口缴费。
如果市民对参保信息及缴费标准等具体经办事宜还有疑问的,可向各级医保部门咨询;对缴费方式有疑问的,可向各级税务部门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