峪明路百余平方米占道违建台阶被拆除复原
6月12日,市综合执法局第一执法支队在市环整办的配合下,对峪明路(原富祥酒店)占用人行道的100多平方米违建台阶拆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现场督促自拆,设定拆除标准。
近一段时间,市综合执法局接到市民多次投诉,峪明路一侧有商家占用人行道砌台阶。获知这一消息后,第一执法支队立即安排辖区执法人员进行现场勘察。据调查,该台阶是2015年本溪药都小镇建设发展公司所砌,占用人行道长32米,宽3.5米,占用面积112平方米,未经批准,违反了《本溪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属于违建。第一执法支队依法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强制执行催告书》和《强制拆除决定书》,并多次找到该公司负责人督促其改正。最终在执法人员多次轮番上门或打电话沟通督促下,该公司负责人决定自行拆除其违建台阶。
当天上午,在执法人员的监督指导下,本溪药都小镇建设发展公司自行将所砌的违建台阶全部拆除,并恢复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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