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成为全省首家实现跨省异地就医费用清算的城市
记者日前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做为辽宁省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城市,已经率先通过全国联网验收,完成了人社部组织的实地测试工作,成为辽宁省首家实现跨省异地就医费用清算的城市。目前,已在北京、陕西等多省市完成15笔省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发生费用总额238517.67元,统筹支付157338元,15名住院患者只需要承担自付的住院费用。
跨省异地就医费用清算是指省级经办机构之间、省级经办机构与辖区内市级经办机构之间确认跨省异地就医医疗费用应收或应付金额,据实划拨的过程。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后,参保人在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时,只需按规定承担个人自付的住院医疗费用。这一举措将逐步解决异地就医人员报销周期长、垫资负担重、往返奔波等难题。截至目前,我市已开通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院281家;开通省外25个省(直辖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院1666家。
据了解,已办理跨省异地联网结算的人员,在联网的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居住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目录的相关政策执行,起付标准及其他医疗保险有关政策均按照居住地政策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照参保地相关政策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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