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条村规”引来小市镇村级管理风清气正
“现在俺们村的村务更加公开化、制度化,村两委班子成员责任更加明确,工作上有分工有配合,村里越来越好了。”说起村里实行村级管理的新规定,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上堡村村委会主任钟德成告诉记者,自从被大家俗称为“17条”的“加强村级管理的新规定”实行一年来,他们的工作更加规范和透明,得到了村民们的一致认可和好评。
“为了进一步加强村级管理,2016年,经过小市镇党政班子和相关部门反复认真研究,出台了《小市镇加强村级管理相关规定》。其中明确规定村两委在日常管理工作中什么事情能办,什么事情不能办,能办的事情应该怎样办,一目了然,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一些村随意花钱和不负责任超支、乱支的现象,使村务、财务管理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镇纪委书记张令友介绍说,通过这些管理措施的实行,既能让上级及时掌握村里的实际情况,也能为村里的各项事务把好关。近年来,小市镇有6个村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所有项目工程全部公开招标,没有一例是镇村干部参与的。
“17条”推行的前期,小市镇责成镇纪委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全镇18个村的账目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同时要求各部门加强培训,特别是对新当选的村两委干部,做到早培训、早指导、早监督。教育他们严格执行“17条”,做到多请示、勤汇报、管住嘴、收住手,看好自己的两条腿,不该吃的坚决不吃,不该拿的坚决不拿,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同时将各村执行“17条”情况作为年度考核依据,纳入村两委干部绩效考核。通过这些举措,让镇村干部知道该干什么、怎么干,进一步明确自己的职责。从“17条”实行至今,全镇村两委干部没有一人因“17条”中的事项被举报处理。2016年,小市镇村两委干部受到党政纪处分的人数比2015年下降了50%。
本溪县纪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小市镇在村级管理上实行的“17条”已经成为了全县的试点,为了推进全县村级管理的发展,今年县纪委组织了各乡镇相关工作人员到小市镇上堡村进行了学习考察。下一步,本溪县将号召各乡镇根据本地情况,制定出能够有助于提升村里管理水平的措施和办法,推进全县村级管理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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