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县召开严禁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会议
10月10日上午,桓仁县召开严禁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会议,会议传达了“辽宁省秸秆焚烧防控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并对相关事宜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议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召开。
县长富晓明主持会议,副县长朱祥林、彭玉强,县直各涉关部门、各乡镇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辽宁省秸秆焚烧防控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以及我县秸秆焚烧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据了解,每到秋收季节焚烧秸秆、树枝树叶等极易引发火灾,并且严重污染大气环境。
会上,副县长朱祥林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明确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全力防控秸秆焚烧现象,周密部署,严格督查,狠抓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秸秆焚烧防控工作。要切实加强对全县所辖区域管理,全面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树枝树叶、杂草等,确保不发生火灾。
富晓明在会议上强调,要明确责任主体,全面推行秸秆焚烧防控网格化监管模式,形成县检查、乡镇(街道)监管、村(社区)落实的三级网格化责任制,推进监管重心下移,实现秸秆焚烧监管全覆盖,切实将监管责任落实到责任单位和个人;要开展好督导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及时通报督查结果;要大力推广秸秆还田、沤肥等环保技术,加大秸秆的利用率;要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活动,确保群众充分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充分认识焚烧行为的危害,确保秋季防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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