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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来源:本溪日报 发布时间:2016-06-01 10:13:44 浏览次数: 【字体:

记者从市政府“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将从5月—10月在全市开展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提高城市建设和运行管理水平,推动“创卫”、“创模”工作开展,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市容环境管理水平及人居环境质量。

这次专项整治按照“街面整洁、立面清爽、地下通畅、空气清新”的总体目标,在全面落实城市管理责任、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的基础上,重点整治城区街巷路、住宅小区、交通拥堵、农贸市场周边等区域,到2016年底,实现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全域覆盖。

整治分为11方面,在市政设施管理上开展城市道路、排水设施、城市照明设施治理和道路挖掘现场监管;在园林绿化治理上,开展公园、广场、绿地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和植被治理以及强化绿化日常维护管理;在立面空间治理上,对户外广告、牌匾和建(构)筑物外立面进行治理;在交通运行治理上,开展占道停车、阻车设施、城市道路附着设施治理;市容秩序治理上,对占道经营摊贩、露天烧烤、违建进行治理;环境卫生治理上,对主次干道和街巷路、居民社区,城郊结合部环境卫生及环卫设施进行整治;窗口环境治理要擦亮城市“窗口”,塑造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此外,还将对主要道路及重点部位、亮化设施、施工现场和小区环境进行治理。

市政府要求全市各城区、各相关部门及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责任,分级负责,切实做好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同时,严格督查,巩固成效,完善市容环境长效管理体制机制,各责任单位整体目标完成情况、月度推进情况将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对整治工作不及时或未按照要求完成整治任务的,将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