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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投入200万元为残疾人织就 “保障网”

来源:本溪日报 发布时间:2016-06-23 09:41:45 浏览次数:1434 【字体:

日前,残疾人小刘来到明山区残联报名参保意外伤害保险,这已经是他第五年参保了,可是他自己却没花一分钱,每年购买保险的50元保费都由政府“买单”,这全得益于我市已经实施五年的一项惠民举措——由政府出资为贫困残疾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我市把保障残疾人利益作为一项重点民生工程,五年累计投入近200万元为享受低保待遇的贫困残疾人购买“残疾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目前,全市参保残疾人累计达近5万人次,共有228名残疾人获得赔付总额达90余万元,我市为残疾人织起的这张“保障网”,使残疾人的利益得到了最大限度的保障。

残疾人由于身体存在缺陷,应对意外伤害的能力比健全人弱很多,因此他们对遭遇意外伤害时的医疗救治、死亡抚恤等保障需求十分迫切。针对这种情况,2012年初,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市政府投入资金与保险公司共同推出了“残疾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各区残联作为集体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集体保险合同,残疾人为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及其家属为受益人,保险期限为1年。享受低保的残疾人参保,市残联为其补贴一份参保费用。按照“自愿参加、救助贫困、保基本、广覆盖”的原则,在五城区开展了参保试点工作。

项目试行之初,市残联按照市政府的要求,为五城区5598名残疾人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总额达1.4亿元,其中包括4246名低保残疾人,市残联为其补贴参保缴费共计12.7万元。当年有多名残疾人及其家属从这项保险中获得了保障。明山区建光社区老冯夫妻都是残疾人,2012年3月,夫妻二人参加了残疾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当年4月,老冯上班途中遭遇车祸不幸身亡,入院抢救期间发生医疗费用近3.5万元,保险公司按照最高上限理赔住院医疗保险金3500元,另理赔意外身故保险金2万元,有效缓解了其家庭经济困难。

试点取得成功后,2013年我市将“残疾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推广到全市范围,并增加了财政对缴费的补贴额度,参保缴费从每份30元提高到50元。今年,我市又拿出近49万元资金为9747名低保残疾人购买了“残疾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全市参保残疾人已达10837人次,比2012年增加了近一倍,残疾人遭受意外伤害后的保障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除了为贫困残疾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我市还采取多项措施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改善残疾人生活。“十二五”期间,我市共投入99.6万元,为166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改善了住房条件;建立了7所残疾人托养机构,为300多名残疾人提供了日间照料、寄宿托养等服务;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为3231名残疾人实施了居家托养救助;新安置残疾人就业5000多名。市残联连续三年开展了“惠残暖山城康复救助行动”,每年为近万名残疾人提供各类康复救助与服务,共为17000多名残疾人提供辅助器具2万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