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我市连续第五年低保提标 惠及近六万低保和农村五保对象
我市将从今年7月1日起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这是我市连续第五年低保提标,全市59829名低保和农村五保对象将从中受益。
这次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提高标准具体为:各区(含高新区)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由493元提高到518元;两县政府所在镇低保标准每人每月由438元提高到463元;两县其他乡(镇)低保标准每人每月由418元提高到443元。各区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由3408元提高到3756元;两县低保标准每人每年由3240元提高到3564元。农村集中供养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每人每年由6025元提高到6447元;农村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每人每年由3901元提高到4175元。
为了确保符合条件的居民都能应保尽保,及时纳入城乡居民低保、农村五保范围,我市民政部门对现有城乡居民低保、农村五保对象进行了全面调查核实,及时调整城乡居民低保、农村五保对象及救助金额,同时积极做好新增城乡居民低保、农村五保对象的审批工作。
据了解,我市财政年增支出876.6万元用于此次低保提标,相关部门已采取积极措施落实资金,确保低保金和五保对象供养金及时足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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