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本溪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共本溪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9月29日通过)
中国共产党本溪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审查、批准中共本溪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报告全面总结了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认真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实事求是,切实可行,对全市反腐倡廉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大会对中共本溪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大会指出,过去五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狠抓压力传导,管党治党责任不断夯实;坚持挺纪在前,党规党纪意识普遍增强;大力正风肃纪,党风政风民风持续向好;加大反腐力度,高压震慑效果日益显现;注重立行立改,纪检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加强自身建设,干部队伍素质全面提升,为本溪振兴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大会同意报告对过去五年工作的经验总结。大会强调,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坚持党要管党,准确把握“四个全面”,切实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新本溪建设的大局之中;必须坚持以上率下,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不断巩固和发展全党动手一起抓的工作局面;必须坚持惩前毖后,认真实践“四种形态”,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重要尺子;必须坚持政治定力,自觉强化“四个意识”,坚决遏制“四风”和腐败蔓延势头。
大会指出,今后五年,是我市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五年,是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五年。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加艰巨。报告从七个方面明确了今后五年的工作重点和实践方向,把握住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特点规律,符合中央精神,符合本溪实际,具有较强的科学性、指导性、实践性。
大会同意报告关于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贯彻中央和中央纪委以及省纪委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要求,紧紧围绕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是要着力推进改革实践,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二是要全面严明党规党纪,切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三是要大力加强正风肃纪,持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四是要强化纪律审查力度,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五是要逐级压实责任担当,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六是要全面突出党纪特色,深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七是要始终坚持严实标准,全力打造纪检监察铁军。
大会号召,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锐意进取、勇于创新,恪尽职守、务实担当,不断夺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胜利,为落实“四个着力”、推动本溪振兴发展、确保本溪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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