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稳步推进保护区内矿业权清理工作
日前,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市、县级各类保护区内的矿业权清理工作,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切实推动绿色发展。现在我市已初步形成市、县级各类保护区范围底图框架和全市保护区内矿业权清单,全部工作将在11月底前完成。
此次矿业权清理工作是坚守生态安全底线,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部署。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确保矿业权清理工作顺利进行。市政府成立了保护区内矿业权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下发《本溪市各级各类保护区内矿业权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市国土资源局作为该项工作的牵头单位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按照统一数据标准,绘制出市、县级各类保护区的范围底图, 对全市矿业权进行全面清查,摸清底数、分类梳理,形成全市保护区内矿业权清单,并将对保护区内矿业权分类提出清理处置政策标准,制定矿业权分类处置方案。通过全面清理分类处置,从而实现各类保护区内矿业权依法稳妥有序退出,并确保新设矿业权不再进入保护区,切实推动绿色发展。
据介绍,我市共有市、县级保护区66处,其中水源地保护区2处,历史文化遗址保护区64处。我市无市、县级风景名胜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六类保护区
据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吕彦明介绍,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坚定不移地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正确处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新立的矿业权一律不得进入各类自然保护区,推动各类保护区内已有矿业权平稳有序退出,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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