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新闻>政务要闻>详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8月15日正式施行
筑牢生态屏障 让山水本溪步步生绿

来源:本溪日报 发布时间:2026-08-17 10:05:45 浏览次数: 【字体:

  “八山一水一分田”的本溪,绿意早已融入市民日常,生态是这座城市最亮眼的底色。2026年8月15日,第四个全国生态日如期而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法典》)同步正式施行。作为全国首个将“生态立市”发展战略纳入地方性法规的城市,本溪依托《法典》实施有利契机,以系统化法治力量守护辽东生态屏障,让优质生态资源持续守护民生福祉、赋能城市绿色高质量发展。

  据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介绍,全新施行的《法典》统一整合了生态环保领域法律法规,体系更加完善、约束更加精准、追责机制更加健全,为本溪常态化生态治理、规范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行为提供了全方位、系统化的法治遵循。《法典》针对矿山开采、工业生产、畜禽养殖、文旅经营等各类市场主体经营活动,清晰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明确要求企业配齐治污设施、规范排污监测,对偷排漏排、监测数据造假等行为设置严厉处罚,从法律层面压实企业自身环保主体责任。同时,《法典》统一林地、河流、湿地、矿山管护标准,和我市林长制、河长制、矿山修复工作高度匹配,为水源地保护、森林抚育、河道整治、废弃矿山复绿等全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工作提供了明确法律依据。

  新法实施、培训先行。为让这部生态“法治利器”落地生根、发挥实效,我市于7月初启动为期一个月的专题培训,培训摒弃空泛化授课模式,聚焦大气、水、土壤、固废等重点治理领域,精准拆解《法典》核心框架与关键执法条款。 通过新旧法条对比、典型案例剖析、执法难点答疑、实操经验分享等形式,系统梳理执法风险点与易错环节,解读绿色低碳创新制度,推动全市生态治理从末端整改向源头防控、系统治理转变。要求全体参训人员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将《法典》准则融入日常监管、执法办案、隐患排查、生态修复全过程,严格规范执法流程,杜绝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持续锻造专业化、规范化生态执法队伍,为全市精细化、法治化开展生态治理筑牢人才与制度根基。

  法治护航下,本溪生态治理成效硕果累累。蓝天治理方面,全市PM2.5平均浓度为30.49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4.2%,全省排名第二,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水环境治理成效显著,全市7个国考断面达标率100%,劣V类水体比例为0,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保持100%,实现水环境稳步向好;在土壤生态管控上,全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秸秆综合利用率91.08%,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85.36%,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63.5%,守住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稳定态势。依托扎实的生态建设,本溪还成功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入选第二轮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本溪、桓仁两县均列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优势持续凸显。

  下一步,我市将以《法典》施行为契机,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履行环保责任;构建多方协同共治格局,压实政府监管、企业主体、属地管护三级责任,畅通群众环境监督举报渠道;大力培育林下经济、生态旅游、碳汇产业等绿色产业,实现生态资源价值高效转化。同时深耕全域生态治理,补齐乡村生态设施短板,严控农业面源污染,以法治之力守护绿水青山,让本溪生态底色更鲜亮、民生福祉更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