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定风险区的通告 来源:本溪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发布时间:2022-11-25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及《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市疫情防控专家组研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划定以下风险区: 一、高风险区 1.明山区地工路14—2栋(欧洲城四期2号楼) 2.明山区解放北路62号 3.明山区西芬路40栋 二、低风险区 将明山区除高风险区 以外的其他区域划定为低风险区。 特此通告。 本溪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5日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