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国务院、省政府先后印发文件专门部署,推动基本养老服务形成制度性安排。加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重要批示指示要求的具体措施,也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有力支撑,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截止2024年底,我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已达49万人,占总人口的35.83%,老龄化程度在全省位居前列。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2〕42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23〕11号)文件精神,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健全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市民政局牵头起草了《本溪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确保《方案》合理合法、实施后确有成效,共征求32个部门和单位意见并达成一致。同时,通过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二、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
(一)本溪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方案》共三部分:一是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工作原则。二是重点工作举措。包括制定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建立健全精准服务主动响应机制、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机制、提高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提升基本养老服务便利化可及化水平、加强基本养老服务监管6方面、19项工作任务。三是组织实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指导、凝聚社会共识3条具体措施。
(二)本溪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
清单明确了25项基本养老服务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及标准、服务类型和牵头负责单位。
三、政策创新与亮点
《清单》提出为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是中央和省文件中明确要求落实的事项。此前我市已全面落实9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目前已将80-89周岁老年人纳入高龄津贴发放范围。
方案重点聚焦失能、残疾、无人照顾等困难老人家庭及个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通过完善政策制度,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加快建成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文件解读单位:本溪市民政局
文件解读人:赵力晔
解读人办公电话:024-43841702
相关文件: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