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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7-17 16:33:38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

  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有关单位:

  二季度,按照《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辽政办公开〔2019〕15号)要求,对在全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备案且正常运行的全市30家政府网站和69个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政府网站常态化检查情况。本季度组织对全市正常运行的30家政府网站实施了全覆盖检查,未发现不合格网站。

  (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检查情况。本季度组织对全市正常运行的69个政务新媒体进行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

  二、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主管主办职责,全面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体系。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履行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管主办责任,指定专人负责日常运维,坚决杜绝“只开设、不运维”的现象。要建立健全常态化监测机制,综合运用技术扫描与人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展定期巡查,重点盯防更新滞后、内容重复、账号“断更”等问题。对长期不更新、内容重复等问题,要立即整改并开展专项排查,确保同类问题不再发生。

  (二)严格执行内容审核机制,筑牢信息发布安全防线。各级各类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前,要严格执行“三审三校”,重点核查政治表述、固定用语、法律法规、敏感词及数据精准性,杜绝表述错误、错字别字、暗链等问题。强化时效意识,建立稿件日期核查机制,对发稿日期超期、内容时效性偏差等及时进行处理。运用“人工+技术”监测,引入错敏词检测工具,常态化筛查整改历史信息。

  (三)持续规范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着力提升服务互动实效。各县(区)、各部门要实施政务新媒体账号全流程管理,对无持续运维保障能力的单位,不予批准开设;对因机构调整或其他原因形成的冗余账号,及时清理关停。要强化互动功能管理,及时响应、规范答复群众留言咨询,严禁未经审核随意发布互动信息。要定期检查服务菜单、功能入口链接有效性,确保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可用。同时,要发挥政务新媒体“扬声器”作用,及时转载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发布的重要政策信息和工作部署。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