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gyzcjdglwyh-2020-00125 发布机构: 本溪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离京来(返)溪人员 精准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7-07 成文日期: 2020-07-07
废止日期: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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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离京来(返)溪人员 精准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7 11:16:53 【字体:


本溪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本疫防经发指办〔2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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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离京来(返)溪人员

精准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指挥部,高新区指挥部,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严格贯彻执行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离京来(返)辽人员精准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市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不断压实“四方责任”,全面落实“四早”措施,继续巩固我市疫情防控良好态势,现就做好离京来(返)溪人员精准健康管理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对来自北京市中高风险街道(乡镇)人员、新发地批发市场等相关人员,一律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限至来(返)溪后满14天,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北京市中高风险街道(乡镇)以北京市对外公开发布的为准。

二、对北京市低风险街道(乡镇)来(返)溪人员,要查验来(返)溪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同时,提倡“愿检尽检”,再次进行核酸检测。对无法提供来(返)溪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到达目的地后要立即进行核酸检测。各县(区)、高新区指挥部要组织社区(村委会)对其加强管理,建立个人健康信息档案。

三、目前正在接受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按以上规定执行。需要解除隔离的,解除隔离前1日需进行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解除隔离。

四、各县(区)要按照中高风险和低风险街道(乡镇)离京来(返)溪人员进行分类有序管理,压实“四方责任”,必须做到可防可控,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单位和社区等要宣讲防控政策和要求,督促相关人员履行个人责任,如实报告健康信息,对瞒报、谎报、不履行个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各县(区)要加强科普教育和宣传引导,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做好舆论宣传工作,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协助各有关职能部门加强社会情绪纾解、防控知识普及等工作,引导群众客观、理性看待散发病例,积极配合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本溪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

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