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jgswglj-2021-00045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 主题分类: | 业务工作 |
发布日期: | 2021-12-25 | 成文日期: | 2021-12-2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共本溪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有关要求,形成了《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提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和效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规模不断壮大,管理能力不断增强,职能作用不断提升,保证了行政事业单位履职和事业发展需要。
截至2018年底,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312.7亿元,负债总额177.5亿元,净资产总额135.2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120.3亿元,事业单位资产192.4亿元。
市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198.9亿元,负债总额125.7亿元,净资产总额73.2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66.4亿元,事业单位资产132.5亿元。
各县(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113.8亿元,负债总额51.8亿元,净资产总额62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53.9亿元,事业单位资产59.9亿元。
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统计,截至2018年底,全市公路总里程3562公里;全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802处,文物藏品总计9205件(套);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公共租赁住房194816平方米。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1.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一是加强管理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照财政部、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要求,制定出台《本溪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本溪市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本溪市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及更新办法》等管理制度,为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据。二是出台具体管理规则。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本溪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规范及操作规程》,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等审批程序进行规范,加强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三是完善薄弱环节制度。针对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规范管理的意见建议,加大了市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国有资产和出租出借资产的管理力度,进一步夯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
2.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整体效能。一是有效盘活存量资产。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将低效运转、长期闲置的国有资产进行调剂使用,促进资源整合;通过公开方式出租出售闲置资产,提升资产使用效率和效益。二是完善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管理机制。出台《本溪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等制度标准,从严审核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配置,把好资产入口关,有效约束和规范新增资产配置行为。三是规范资产使用管理。落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具体责任,完善资产管理内控制度,建立重大资产管理事项实行集体研究决策机制。加强资产登记入账和清查盘点,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全面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四是创新资产处置方式。推行国有资产进场交易,涉及变卖转让的资产统一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竞价交易,报废的电器电子类、家具类资产等通用设备,交由专业机构统一回收处理,提高处置收益,促进资源循环利用。
3.夯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基础。一是摸清资产家底。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结合行政事业单位结构改革调整,依据人员编制数据,及时组织清查核实,进一步摸清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家底,不断提升监管时效。二是推动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积极利用“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网络化资产管理信息平台,实现资产管理业务的网络化、流程化、动态化、信息化。三是加强资产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按照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和支配的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了财政部门负责综合管理、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负责具体管理的相关职责,建立了专门的资产管理机构,明确专职的管理人员,为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提供了组织保障。
4.强化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加强公共基础设施统计的相关要求,将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纳入管理范围,积极组织主管部门对其负责的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等项目进行核查登记统计,并严格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分工,加强工作衔接和配合,依照政府会计准则,明确统计口径,按时做好统计报送工作。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成效
1.工作责任不断强化。完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个层次的监督管理体系,明晰理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综合管理职能,主管部门的具体监管职能,以及各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具体管理职能,充分调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参与资产管理的主动性、积极性。
2.日常管理不断规范。始终坚持把办公用房、周转住房、公务用车管理抓在经常、做在日常。认真勘查各单位拟维修改造现场,依规对各单位办公用房装修改造审核批复,提出处理意见。建立周转住房档案,建立房间物品清单,及时清缴欠费、排查检修。严格按照公务用车保留标准、上缴处置原则做好编制核定和收缴调剂工作。
3.审批制度不断完善。建立了专管员初审、负责人把关、信息员系统审核的内控制约机制,明确细化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调剂配置、出租出借、资产划转、报废等资产处置事项需提交的申请材料、政府批文、权属证明、评估报告等相关审核审批文件资料和审核审批流程,有力推动了审批制度不断完善。
4.存量资产不断盘活。为解决市委常委部门办公用房不足及多家单位办公场所拥挤问题,经数次实地踏勘、多次现场办公、反复征求各方意见,商讨解决路径,拟定调整方案予以推进。积极与本溪银行沟通协调,努力做好以资抵债工作,将闲置数年的机关办公楼等闲置房产作为置换资产进一步盘活用于偿还政府债务,有效提升了国有资产使用质量和效益。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1.进一步强化管理责任落实。将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为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说话、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并狠抓机构落实、人员落实和责任落实,强化追责问责,切实增强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2.进一步加大清理处置力度。按照政策、程序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加大清查力度,进一步摸清家底。特别是对遗留问题,严格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厘清责任,妥善处理。同时,依法依规加大对闲置资产、存量资产的盘活处置和政府债务化解力度,充实政府财力。
3.进一步提升智能化管理水平。依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抓紧建立“全面、准确、细化、动态”的资产数据库,大力推进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为资产统计报告、数据互通共享提供科技支撑。
4.进一步夯实资产管理基础。切实加强流动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统计管理,避免形成资金沉淀、在建工程长期不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纳入账内核算等问题;着力健全完善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间的协同工作机制,确保资产报表与会计账目相关数据一致。
5.进一步加强公共基础设施管理。不断健全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机制,加强与现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衔接,密切财政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相互配合、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增强工作合力,全面推动公共基础设备规范化管理。
6.进一步加大资产调剂使用力度。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全面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积极推进国有资源共享共用,对低效运转或者长期闲置资产进行调剂使用,有效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